何姑娘(化名)27岁,租住在余杭五常某小区一楼,8月31日凌晨3点多,她下班回到家,发现原本掩着的防盗窗被打开了。
等她回到房间里,发现化妆台上的物品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再一看,床头柜钱包里原本放着的100元现金也不见了。
这时候,何姑娘意识到,家里很可能是进贼了!
因为又累又困,她准备等天亮再报警。便坐到床上,一边玩手机一边等着热水器烧水洗澡。
大概过了20分钟,忽然,何女士听到“叮咚”一声,声音是从床底下发出来的。
何女士被吓得跳了起来,尖叫着从床边蹿到了门口。这时候,床下爬出一个男子,戴着口罩,手里拿着一把刀,恶狠狠地威胁何女士:“把门打开,放我走。”
何女士立马开了门,男子随即逃离现场。
何女士没敢再回出租屋,跑到隔壁找到房东,房东一听,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五常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往现场。
在床下的箱子和书堆之间,民警找到了一只手机。
“这手机应该是刚刚那个男的落下的。”
民警通过调查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他姓鲁,26岁,河南郸城人。
不过,等民警赶到鲁某的租住处,却发现屋里空无一人。
鲁某会去哪里?民警带着他的手机回到派出所,正准备通过视频追踪鲁某踪迹时,手机上忽然收到一条信息。
打开一看,竟然是留下派出所的民警发来的。信息里说,手机的主人发现手机丢失,如果有人捡到了,请联系留下派出所的民警,及时归还。
五常所民警立刻给留下所的民警打电话,留下所民警说,凌晨4点多的时候,一个男子来所里反映情况,说自己的手机丢了,希望他们帮忙找一找,民警就给男子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男子随后就离开了,没有留下信息。
作完案还敢报警?民警还没从这波令人窒息的操作中反应过来,更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上午10点左右,鲁某竟然在同事的陪同下,主动到五常派出所“报案”找手机。
“你要找手机是吧?先跟我们进来做个笔录。”
鲁某没有丝毫怀疑,紧跟着民警走了进去。
起初,鲁某还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讯问,他交代了犯罪经过。
鲁某说,自己在杭州做外卖员,最近手头紧,便动起了歪心思。
为方便作案,他还提前购买了口罩、刀和胶带纸等工具。
据鲁某交代,他是凌晨2点多翻窗进入何女士房间的,正准备离开时,却碰到何女士下班回家,他无处可逃,躲到了床底。
“当时太着急,手机忘记静音了。”鲁某说,自己当时也被吓了一跳,只顾着逃离现场,没注意到手机从口袋里掉出来。
为了“避嫌”,他还特地从五常赶到留下,到留下派出所报了警。
鲁某说,这么做是为了和手机“撇清关系”。
天亮之后,鲁某通过手机位置,发现手机在五常派出所,他想想仍不放心,于是到五常派出所再次“报警”……
目前,鲁某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当天晚上,刑侦中队民警沈建良带队将鲁某羁押至余杭区看守所,冒雨返回中队途中,还“顺路”干了件好事。
当时,沈建良正在开车,遇到一男子在路边招手求救,他下车询问,原来是该男子的朋友易某因喝酒过多晕倒了,并且还在不停抽搐。
时间紧迫,沈建良立马将易某扶上警车,一路鸣笛直奔最近的杭州西溪医院。好在送医及时,经过救治,易某已经恢复意识、脱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