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些年,北上广深等城市,并不缺少外籍保姆的身影。一提到外籍保姆,不少人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高端”“外语好”“专业性强”等优势。但其实我国目前并没有开放国内外籍保姆市场,所以这些外籍保姆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
花大价格雇来的“洋保姆”可能还是个黑户?近日,专门帮“洋保姆”非法入境务工的刘某某、吴某某就因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杭州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与境外人员“里应外合” 打着旅游的幌子送“洋保姆”入境
据查实,刘某某,广东人,1971年生。2013年开始,刘某某就在深圳开设了一家家政公司,专门从事介绍保姆的工作,后来又开设一家养老院作为“洋保姆”入境中转站。
怎么招揽“洋保姆”?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刘某某通过勾结境外人员,由外籍中介人员负责在境外招揽外籍务工人员,并负责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安排入境等。
之后刘某某结伙他人,事先预谋,多次组织外籍人员以个人旅游、商务及团队旅游的名义骗取签证入境从事非法务工。
带“洋保姆”混入境内后,刘某某亲自或指挥吴某某联系国内需要非法家政服务的雇主,并安排“洋保姆”前往杭州市、成都市、南宁市、温州市等多地雇主家中。
送“洋保姆”非法入境 5年获利80余万元
去年12月,杭州某旅行社接到一个来自菲律宾的旅行团。未曾想到,旅行团中的4个菲律宾人,在抵达上海浦东机场后脱团不见了。其实就是刘某某、吴某某与境外中介结伙,组织了5名菲律宾籍人员以旅游为借口骗取签证,跟随旅行团进入我国境内,并在2人指挥下趁机脱团。
其中1人因未脱团成功而随旅行团返回菲律宾,其他人员被刘某某安排前往北京、成都等地从事非法家政服务。
这一单,就让刘某某、吴某某本次非法获利24万元。
按照“规则”,刘某某每介绍成功一名,就向雇主收取2-3万不等的一次性佣金,并要求雇主提前支付前6个月的工资。同时,向外籍中介支付相应一笔中介费。
刘某某、吴某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共计80余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