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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个垃圾少走20米 被罚200元 江干新凯苑社区这名租客亏大了
发布时间:2019-07-12 16:31:24 Fri  来源:杭州网

“席梦思坏了,垃圾桶里也装不下,我放在桶边上,保洁看到了就能及时处理的。”当事人面对执法队员时,这样说道。

近日,江干区新凯苑社区巡逻队在清晨巡查时,发现花圃铁路新村6幢旁的绿化带里出现了一床席梦思床垫,前一天这里还一切正常,怎么一大早就冒出一个大家伙?

调取周围监控一看,原来是前一天晚上10点多,有两名成年男子抬着席梦思床垫从5幢出来,趁着夜色,就近把它扔在了6幢旁的绿化带里,悄悄完成了这项席梦思“搬家”任务,然而就在离此处20米的地方,就是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也可以放置大件垃圾,是社区为居民专门开辟出来的。

新凯苑社区主任孔麒介绍,新凯苑社区是个城市老社区,硬件条件较薄弱,但因紧邻采荷一小、二小,房子的换手率高,装修、改造情况较多。“尤其是花圃铁路新村,它对面就是采荷二小,每年的3到5月份是学生准备开学的日子,家长们搬家、装修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

为了防止居民乱堆垃圾,社区安排七个党支部的60多名党员志愿者组成巡逻队,分片分组,每天进行两次巡查。与此同时,社区还结合了门岗登记制度,对有装修施工的住户实时跟进监督,进一步杜绝偷倒乱倒的可能性。针对居民装修产生的大件垃圾存在存放难等客观问题,社区于前三年分别在金牛坊1幢旁、花圃铁路天桥下设立了两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并张贴共示告知居民。

发现这种“顶风作案”的行为后,社区巡逻队立即将情况反映给采荷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在接到反馈后根据监控信息,很快就找到了当事人,当事人被发现后也承认了错误。

“像你这么随意乱处置,自己是方便了,来往的居民、保洁都要为你的行为‘买单’”,采荷中队执法队员当场对当事人开具了《接受调查通知书》,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乱放垃圾,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作者:实习生 陈培 通讯员 蒋敏 方丽芳  编辑:徐洁
“席梦思坏了,垃圾桶里也装不下,我放在桶边上,保洁看到了就能及时处理的。”当事人面对执法队员时,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