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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12次!外地车辆可以申请在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进入杭州
发布时间:2019-06-28 11:28:20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显示,从2019年7月29日起,我市将实施“部分开放非浙A 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 便民利民措施,也就是“非浙A急事通”举措将在一个月后落地。

据相关部门介绍说,杭州作为浙江省省会城市,外埠人员来杭就医、学习、开会、办事等需求客观存在,目前对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全号段限行,“非浙A急事通”便民利民措施的出台,旨在方便市外群众来杭办事的实际需要。

该措施的实施按照“提前报备、次数控制、急事通行”原则,非浙A 号牌小型客车驾乘人员如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 次(2019 年为6次),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其中,24小时内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为1次(相邻的两个限行时段)。需要提醒的是,不可跨双休节假日,即遇申请日后一天为双休节假日的,不可跨越。如仅申请周五晚高峰的,有效期不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视为使用一次。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我市“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交管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谢晓颖  编辑:陈焕
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显示,从2019年7月29日起,杭州市将实施“部分开放非浙A 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 便民利民措施,也就是“非浙A急事通”举措将在一个月后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