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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2019“三位一体”招生简章重磅出炉 今年招生800人
发布时间:2019-05-13 16:12:28 Mon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刚刚,浙江大学招生处公布了2019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今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800人,比去年增加100人。

网上报名时间,5月20日截止。笔试和面试都安排在高考后。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对照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相关要求和程序报考。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及笔试科目详见下表。

注:1.录取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到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住宿费8千元/人·学年。

2. 医学试验班**为竺可桢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医学试验班类(“5+3”一体化培养)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儿科方向本硕一体化培养,标注*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4年。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号。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报名。考生可根据专业意向及选考科目最多可填报不超过54个专业志愿,所填专业志愿必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要求(以下申请材料须按系统中提交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且所填内容必须经中学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原件(若无获奖情况可不上传)。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我校仅对报名成功的材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20日。

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初审小组,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各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和录取资格。

(二)综合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系统内通知;笔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参加笔试。

2.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在打印准考证时会同时打印告知书,考生和监护人务必同时在告知书上签名)参加面试,现场递交考生告知书。

(三)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

6月21日前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日。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9年5月26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5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7日以后。

5.笔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详见准考证。

6.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栏目公告。

7.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2019年6月21日前。

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6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我校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的比例折合成满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我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我校“三位一体”于6月25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我校“三位一体”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作者:记者 郑维维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