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一起简单的财损事故,驾驶员却面临拘留、罚款、吊销驾照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
时间拨回到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
侧着脸始终不敢直面交警
一问,喝了点酒!
5月1日,小长假第一天,夜幕降临后,杭金衢高速迎来了一波车流高峰。当晚8点42分,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二大队民警吴成丰巡逻至金华方向过新街互通附近时,发现前方第四车道和新街互通加速车道中间的位置上,停着一辆车头对着巡逻车的白色小轿车,而且周围也没有放置三角警示牌。
吴成丰第一反应“这是一辆事故车”,于是立即拉响警报做好预警,并快速向小轿车跑去。
当时,小轿车边上的应急车道内,一名男子手拿一只电筒站在护栏边上,看上去显得有些木讷。
“这辆车子是你的吗?”吴成丰问道。
“是我的,车子刮擦了一辆大货车,开不了了。”男子一边回答,一边将身体侧对着吴成丰,手里还不停地开关着手电筒,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大货车呢?”吴成丰追问。
“刮擦了之后,大货车司机可能没有感觉到,直接开走了。”男子始终侧着脸。
发生交通事故却不报警,还一直侧面相对,男子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吴成丰的注意。“你是不是喝酒了?”吴成丰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喝了一点。”男子声音很小,说完便低头不语。
吴成丰通过对讲机将现场情况报告指挥中心,并把小轿车就近拖到萧山东收费站外广场,紧接着开始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和呼气酒精检测。
据了解,男子姓汪,当时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3瓶啤酒下肚,还休息了2小时
“不知怎么就擦到了货车”
汪某说,自己是四川人,在嘉兴的一些工地上开挖掘机。5月1日下午,他在海盐一个朋友家里吃饭,席间喝了3瓶500毫升的雪花啤酒,酒后在朋友家里休息了2个小时。感觉自己酒已经醒了,于是独自驾驶川K牌照的小轿车上高速前往建德新安江。
“开到杭金衢高速新街附近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刮擦了前面一辆大货车。大货车可能没感觉到,开走了。”汪某说,当时他驾驶的小轿车车头调转180度后停在了高速公路车道上,车子也发动不了。“喝了酒不敢报警,也不知道怎么办,后来就被巡逻的交警发现了。”
经查,汪某是今年1月10日才考取的驾驶证,目前还在实习期内。“按照法律规定,你一个人是不允许开车上高速的,并且你还是酒驾,驾驶证要被注销。”办理该案件的蔡寿灿警官对汪某说。
实习期酒驾发生交通事故
已经不是“初犯”!
然而,通过进一步查询,蔡寿灿发现早在五年前,汪某因在实习期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注销过一次。
汪某承认,2014年4月份,自己在四川省内江市考取了驾驶证,当年9月,因在江苏省吴江市酒驾并发生事故被当地交警查获后,驾驶证被注销过一次。
同样的情节,同样的主角,同样是在实习期内。汪某因再次酒驾被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同时,因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今年是醉驾入刑八周年,各位驾驶员务必牢记“酒后开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