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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5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9-04-28 14:38:24 Sun  来源:杭州网

4月28日上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我是小小安全官”反恐联盟大讲堂栏目开播仪式在杭州音乐喷泉广场举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实施。

4月22日,省人大召开《实施办法》宣贯新闻发布会,为配合新闻发布会,经副省长、公安厅长、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双全批准,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实施办法》系列现场宣传活动。为配合《实施办法》实施,深入推进反恐怖宣传教育,浙江省反恐办、联合推出“我是小小安全官”反恐怖宣传教育电台节目,通过“小手拉大手”、“以小见大”,提升全社会反恐怖意识,提高识恐辨恐防恐能力,增强自我防护、应急救助水平。

杭州会场是全省系列宣传活动的首站,现场3000多名群众参加。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劳泓,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利民分别致辞。

在现场,上城、下城、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反恐办和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地铁集团、市公交公司设点,发放反恐宣传资料,介绍行业反恐工作措施,普及识恐、防恐、辨恐知识,吸引现场观众驻足观看;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市消防应急救援安支队分别展示了反恐和应急救援装备,现场观众纷纷亲身体验、合影留念,将现场活动推向高潮。

据悉,该活动由省反恐办、省普法办主办,市反恐办、市普法办、上城区反恐办、西湖风景名胜区反恐办承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下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反恐办协办。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傅宏波  编辑:陈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