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在城西某小区的梁姓业主很气愤,他选了小区服务队按530元1平方米选用的知名品牌“凤铝”铝合金材料做自家门窗,装完之后原本没觉得什么不对,等到装纱窗的时候才发现,装不了!
2016年下半年,在城西某个新交付小区的业主群内,多名业主发现小区服务队装的铝合金门窗没法再装纱窗。经业主联系材料上印制的品牌商家对使用的铝合金材料鉴定,品牌方发现业主们使用的全是假货。
这个小区服务队铝合金门窗业务是由唐某和胡某承包的,由胡某负责承揽业务,上门测量安装等,唐某负责加工。
在小区宣传过程中,胡某、唐某明知他们使用的铝合金材料是假冒“凤铝”的材料,但为了多赚钱,就谎称是正宗的品牌材料,以530元1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业主。据悉,真正品牌的材料需要600元左右1平方米,而胡某他们给业主使用的材料成本只有470元1平方米。
业主发现问题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认为已涉嫌犯罪,遂于2017年6月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胡某就被抓获。唐某在2018年8月29日被抓获。
经查,自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间,唐某、胡某共向24名业主销售假冒某品牌的铝合材料,非法销售数额18万余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唐某、胡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18年12月3日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于2018年12月14日对被告人唐某、胡某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