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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车主撞上客车车门致头部重伤 “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
发布时间:2019-04-18 18:16:56 Thu  来源:杭州网

副驾驶位乘客开车门,碰撞到了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太闷热?嫌麻烦?怕压乱发型?但和生命安全相比,一时之便真的那么重要吗?随着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车主们戴头盔的意识逐步增强,但也有一些车主,头盔带了,却没有戴上,最终酿成悲剧……

4月17日,“新国标”正式实施的第3天,杭州就发生了一起“带”头盔引起的车祸,当事人目前仍昏迷不醒。

当天下午3点18分许,刘某会驾驶赣E小型普通客车在百井坊巷西向东至中山北路口遇红灯停车,副驾驶位乘客戴某荣开车门扔垃圾时,车门碰撞到了于某进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最终造成于某进头部受伤。

事发后,于某进送往市一医院抢救治疗,已行开颅手术,目前仍在昏迷当中。经查,于某进只是“带”了头盔,但是未“戴”上。

从4月15日起,杭州交警部门对无牌电动车的查扣,对未戴安全头盔、各类交通违法的整治持续进行中!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请务必系好搭扣,正确佩戴头盔!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谢晓颖 唐庆  编辑:徐洁
当天下午3点18分许,刘某会驾驶赣E小型普通客车在百井坊巷西向东至中山北路口遇红灯停车,副驾驶位乘客戴某荣开车门扔垃圾时,车门碰撞到了于某进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最终造成于某进头部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