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9以来,股市行情渐渐好转,大家的乐观情绪也逐渐攀升,A股交易额不断上涨,不少手握闲钱的理财者们跃跃欲试。
可是如果又想赚钱,又对股市不是很熟悉怎么办呢?有人想到可以“找朋友帮忙”,让信任的朋友代为炒股。这忙要是帮的好,两家皆大欢喜;倘若行情不好,亏钱了,恐怕友谊的小船也岌岌可危……
近日,杭州桐庐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纠纷案,想要委托理财的朋友们不妨看一看。
委托好友理财
遇上过山车行情
2015年,是中国股市跌宕起伏的一天,从天堂到地狱再到人间。
这一年,杭州的赵女士看到身边的朋友们纷纷加入炒股的行列,心头也有些痒痒。经不住王先生一番劝,有点积蓄的她也加入了股民大军。
由于赵女士对股市交易一无所知,就把自己的资金账户委托给朋友王先生进行操作。他俩口头约定,“炒股无论盈亏,各承担一半。”
哪想,2015年中国股市经历了过山车行情,仅仅半年时间,上证指数从最高点5000一路下跌至2600多点,个股杀跌更是惨烈。
“新韭菜”赵女士被这波“操作”整得一脸懵。一开始,赵女士投入了50万元本金,到结束委托理财的短短几个月时间,股票账户只剩20几万元,亏损接近一半!
好朋友沦为散伙人
心痛,亏损谁来承担?
也许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也许是因为涉“市”未深、风险意识有待提高,赵女士在之前与王先生的合作过程中,未签订任何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关于具体的委托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没有明确的书面合同。
股市的亏损已然让赵女士十分心痛,不解的是,好友王先生这时也耍起了无赖。当初俩人说好亏损各承担一半,结果王先生以没有书面协议为由不愿承担亏损的一半。
无奈下,赵女士起诉至杭州桐庐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炒股损失的一半。
法院审结认为,在这起案例中,原告赵女士和被告王先生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但在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间,原告向被告提供账户和密码,并汇入相应的资金,由被告负责该账户内股票买入卖出操作,事实上被告已经履行了代原告炒股这一主要义务。所以,原告和被告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法院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本案具体情况后,最终认定,原告承担委托理财期间70%的责任,被告承担30%的责任,判决王先生赔偿赵女士委托理财损失8万余元。
委托炒股在现实中是比较常见的,可是因此也产生了很多纠纷。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股市是零和游戏,要理性看待。委托炒股需谨慎再谨慎,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有纠纷,也会有保障。
还是那句老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