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4月5日,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前宣布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式落地执行。“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在首次出现适用于警告的3类轻微违法行为时,将免于处罚。
这3类违法行为包括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根据规则,第一个计算周期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算起。也就是说,从今天(4月5日)起,已经有一批车主能享受到这项举措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5日下午16时,公安交警部门录入“优驾自动容错”警告信息936条,推送警告短信500条。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第一条警告短信于10时51分送达到韩先生的手机上,内容显示:“您的小型汽车浙AM6****于2019年04月03日16:52:31在***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因已连续3个月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理。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市民黄先生收到杭州交警发来的短信
11时许,市民黄先生也收到了一条杭州交警发来的短信,“您的小型汽车于4月1日在***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违法行为。因已连续3个月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理。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那天出门急,不小心忘了限行这事,还好之前三个月都没有违法,这次就免罚了!”黄先生告诉记者。作为第一批享受“优驾自动容错”的车主,黄先生有些惊喜,并表示之后会好好遵守规定,文明出行。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大脑”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受益的是广大杭州百姓。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此次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旨在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乃至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