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浙江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其他厅领导、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厅机关民警代表、浙江警察学院学生代表以及公安英烈子女代表120余人,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杭州市云居山浙江公安英烈纪念墙前,深切缅怀追思公安英烈。
9时30分,祭奠活动正式开始,全体人员面对纪念墙整齐列队,肃然而立,齐声高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唱毕,4名民警代表敬献花篮,全体人员脱帽致哀。随后,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毛善恩讲话,代表厅党委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隆重纪念和缅怀为党和人民、为公安事业英勇献身的公安英烈。
毛善恩表示,缅怀是为了铭记。公安队伍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的一支队伍,2018年,我省共有8名公安民警和5名辅警因公牺牲。全省广大公安民警日夜奋战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最前线,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不惧艰险、不畏牺牲,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公安英烈纪念墙上,镌刻着140余名公安英烈的名字,他们是浙江公安队伍的杰出代表,他们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永远值得敬仰和学习。
毛善恩强调,铭记是为了传承和前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继承和发扬英烈们的崇高精神,以公安英烈为榜样,学习和弘扬他们忠诚可靠、一心为民、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恪尽职守、事业至上、鞠躬尽瘁的公仆情怀,敢打敢拼、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让英烈精神和红色基因在浙江公安薪火相传,激发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沿着英烈的足迹披荆斩棘、再创佳绩,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在公安英烈纪念墙前,全体人员重温入警誓词,并绕行瞻仰纪念墙,献上一束菊花。
新闻延伸阅读 英烈事迹事迹简介
杨建军,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1994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大专学历,二级警督,生前系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巡特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杨建军同志二十四年如一日坚守在公安实战一线。
其勇于担当、不畏危难的“特警尖刀”,曾成功制服持刀扬言点燃煤气的精神病人,救下以跳楼等方式自杀人员9名;他是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的“忠诚卫士”,作为全市应急处突业务专家,近两年来共参与各类安保和群体性事件处置200余次;他是心系群众、勇斗犯罪的“防控先锋”,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人;他是钻研业务、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的优秀教官,担任着市区十余家单位的防暴处突教员;他是服务社会、践行大爱的“警队大哥”,经常自掏腰包、倾其所能地救济困难队员及辖区群众。
2018年1月24日晚,杨建军同志冒着雨夹雪寒冷天气外出巡逻,在衢州市区荷五路发现并成功处置一起醉酒驾车案件后,因突发脑干溢血晕倒在继续巡逻的途中。
1月26日17时22分,经抢救无效宣布脑死亡,家属根据其生前遗愿作出器官捐献决定。2018年3月7日,衢州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杨建军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8次,先后荣获全市公安系统优秀教官、全市巡特警系统业务尖兵、柯城分局反盗抢行动先进个人、柯城分局“十大样板式好民警”等荣誉。牺牲后,被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
颜曰春,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 199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玉环市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
从警19年,7000多个日日夜夜,颜曰春始终坚守在辛苦且危险的刑侦一线岗位,全力守护着人民平安和社会稳定,面对嫌犯他从未有半点退缩,生动诠释了警察的职责和使命。
2018年10月27日,颜曰春在奋力解救一名被挟持女孩时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终年39岁。2018年11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颜曰春同志为烈士;2019年2月13日,公安部拟追授颜曰春同志为二级英模。
颜曰春同志生前曾5次受到嘉奖,先后获第四届台州市公安机关破案能手、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千名好民警(辅警)”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