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3月17日杭州网维权记者接到市民丁小姐的投诉:花了一百多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办了三证手续的情况下,至今却拿不到钥匙,进不了家门。这让丁小姐真是寝食难安,同时也对中介公司“盛世管家”的服务很不满意。
中介公司 盛世管家
已过户的土地证
杭州网记者核实报道 听了丁小姐的诉说之后,杭州网记者和丁小姐一起来到位于建国北路的中介公司“盛世管家”。该店客服部胡经理说,丁小姐已不是第一次来找他们解决问题了,每次来大家都是不欢而散。双方没有一次达成协议。
在2009年8月份,丁小姐通过“盛世管家”中介公司,买下了位于杭州市开元路的一套面积为57.4平米的二手房,房款113.8万。丁小姐在规定的时间里交了首付款50多万元,余额60多万元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同时约定房子在2009年12月底交房,付给中介服务费用为11000多元。中介公司“盛世管家”将需要办的手续及相关证件告知丁小姐,并协助她办理贷款及三证的过户手续。
“盛世管家”服务遭投诉
在2009年11月15日左右,公司派遣丁小姐去西藏出差,时间又比较长,当时丁小姐的银行贷款还没有批下来,她怕耽误,便把出差的事情告知中介公司和房东,并表示需要办的手续自己都会提前办好。当时“盛世管家”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问题。
就在丁小姐出差期间,接到了银行的电话,说贷款批下来了。丁小姐很高兴,因为回来后就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了。可是过了两天,房东打电话给丁小姐,质问她为什么不把公证书拿到银行去。
“中介公司和银行方面从没提过要什么公证书啊!”丁小姐感到很意外,于是赶紧和中介公司取得联系。中介公司给出的答复是:每个人批贷款不一样,有的需要公证书有的不需要。就是说丁小姐是需要的,而且必须本人去才能够办理,可是丁小姐当时在西藏出差根本回不来。这个说法让丁小姐很气愤。
卖方拒绝交房
等丁下姐回来时已经是11月28日了,贷款因为没有公证书并没有批下来。等丁小姐补办了公证书后,贷款批下来的时间已经是12月3日了。更糟糕的是,卖方认为丁小姐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全款,要求她赔偿3万元损失,还要延期3个月交房。
丁小姐说:“自己从没买过房,根本不知道要办哪些手续。而且我已经告知他们自己要出差,需要办的手续提前办好。当时中介公司明明说没有问题了,并没提起还需要什么公证书。”
丁小姐认为中介公司有责任,而且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最后付清全款的时间,所以自己根本不存在违约情况,卖方没有理由延期交房。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房子仍有卖方在出租并收取租金。
中介服务费用
中介 :我们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义务
在杭州网记者采访中,“盛世管家”胡经理这样解释:“我们的服务和责任是没有任何过错的,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了,包括协助办理三证,现在三证丁小姐已经拿到了。”
现在丁小姐一纸诉状把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尽快拿到已经属于自己的房子,卖方再不交房,她将要求退房。
法院会如何判决?杭州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