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浙江省缙云县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缙云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原主任郑庭松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此,包括县教育局前后两任局长在内,缙云县检察院今年半年内已在教育系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人。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也已同步跟进。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007年间,时任缙云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的郑庭松利用职务便利,在簿册采购、校服定制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缙云县某印刷公司汪某和苍南某制衣公司董事长吴某贿赂合计人民币6万余元。同时,郑庭松在2007年间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入账等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近二万元。据此,法院以数罪并罚,作上述判决。
就在该案判决前几天,该县教育局原局长陈益也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经检察机关初步查明,2005-2007年间,陈益在担任缙云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改制、科室设置、广告业务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而较陈益被捕稍早些时候,他的前任、缙云县教育局原局长徐成恩因涉嫌贪污、受贿罪于10月23日被缙云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06年间,徐成恩在担任缙云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方式侵吞公款人民币11万余元。同时,检察机关还查明,在2003年至2007年间,时任缙云县教育局局长的徐成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万余元。而在2008年,徐成恩退居二线后,他还利用其在教育系统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一万元。
今年6月22日,缙云县检察院对徐成恩贪污、受贿案依法立案侦查。
从今年五月至今,短短半年多的时间里,缙云教育系统便被检察院查处了6人之多,这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缙云县检察院为此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专门成立职务犯罪督导组,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县教育局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推动当地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