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网讯 自2009年10月28日起,杭州、宁波两地开始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医疗费工作。自此,长住宁波的杭州参保人员省去了看病报销两地跑的麻烦,可以在宁波当地就结报医疗费用。
杭甬两个城市之间人员流动频繁,异地工作、生活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记者从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了解到,目前在杭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而因种种原因长住外地生活或工作的约有7万人,其中在宁波居住的就有5560多人。
但由于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地区管理,各地医疗保障的政策、管理经办的方法等,都不尽相同。如何解决这些人的异地看病问题?杭甬两地积极开展合作工作,经杭州、宁波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多次研究论证,决定在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实施专网互通,延伸服务窗口。
杭州市医保局局长谢道浦介绍,两地互相委托结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采用的是一种异地经办机构合作模式,在2008年12月,杭州市已经与上海医保开展了类似的合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但有利于缓解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垫付困难问题,而且让参保人员省事不少,再也不用专程跑回杭州报销了。”
杭州市哪些参保人员可在宁波办理委托结报医疗费手续?
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在宁波的退休人员,以及长住宁波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后,可在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报医疗费。
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填写《参保人员长住外地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杭州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住宁波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注明在宁波居住的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