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中河高架自行车道体育场路下口处发生一起电瓶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几名医务人员正将地上一位50岁左右的男性伤者抬上救护担架。

本网讯 “又是这个路口,又是电瓶车和汽车,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中河高架自行车道体育场路下口处,一辆银灰色菲利普电瓶车斜躺在地,车头对着一辆黑色的帕萨特。几名医务人员正将地上一位50岁左右的男性伤者抬上救护担架,周围的人群纷纷议论着刚刚发生的车祸。
这是今天上午10点左右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伤者面朝下头部着地,额头、鼻孔多处出血,被送往市中医院进行治疗。

图中红圈处为事故发生地。

电瓶车从高架桥的斜坡上冲下来,速度相对比较快。
这个路口车祸频发 大多是电瓶车撞汽车
在中河高架与体育场路的交叉口附近、中河高架下方,有一条小路可以行车。这条小路向东延伸叫做长运路,通往水星阁社区和杭州电视台;向西延伸叫做天水巷,通往胭脂新村和杭州新闻大厦。而小路穿越中河高架下方的那一段与高架桥的自行车道有一个小小的交叉路口,今天的车祸就是发生在这里。
在这一带管了五年车的王大伯对这样的车祸已是见怪不怪,“基本上是一些小擦小碰的,双方就自己协商解决了。这次这个男的摔得姿势不对,才搞得严重了些。”王大伯自己分析,电瓶车车速过快是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我每天在这里管车,自己都觉得慌兮兮的,这些电瓶车开得太快了。”
对于这个路口频繁发生车祸的说法,不少过路人都表示了认同。王女士是附近报刊亭的摊主,她自己就在这里发生过一次事故。“我自己骑电瓶车,和另外一辆电瓶车撞了。他也是从桥面上冲下来,几乎没有刹车,直接撞在了我的脚上。还好没有受什么重伤。”王女士还声称自己亲眼目睹过至少五起以上类似车祸。
一位在附近工作的私家车主表示:“不是我为开车的说话,你想想看,这里开车进来需要转个弯,车子转弯以后速度没法在短时间内加快,所以不能控制车速的只能是电瓶车了。”


机动车“借道”应停车 交警将考虑设置凹面镜
事故交警小周查看现场后判断:帕萨特注意到了周围环境,以较慢的车速避让了电瓶车。而电瓶车从斜坡上下来,速度相对较快,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但从这起发生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伤人事故的性质来说,帕萨特还是要负全责。
小周自己也在这个路口处理过好机起类似的事故,他认为:机动车在单行线通道上行驶时,穿越非机动车道,属于“借道行驶”。这时机动车有义务停车观察路况,确定非机动车与车身相隔一定距离后,方能行驶通过。在这一“借道”过程中,机动车首先应该放慢车速,甚至停车,避让非机动车。
有市民提议在这个路口装上红绿灯来保障行人、行车安全,小周认为这一做法的可行性并不高:“首先这里的车流量还达不到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需求,另外即使安装了信号灯,也没有办法确保非机动车严格遵守执行,无法从根本意义上遏制事故。”
除了市民提到的电瓶车车速过快问题,小周认为机动车在穿越高架桥下方向西行驶时容易出现一个盲区,而导致无法正确判断非机动车的车况。“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安装一个凹面镜来帮助机动车主判断路况,我们会把这个情况反映上去,并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
相关新闻:小事故看出大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