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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罚的不该是孩子
发布时间:2009-09-22 14:05:01 Tue  来源:杭州网

    广州的一个6岁男孩,因为比法定入学年龄小了4天,在上课仅仅三周后被赶出了校门,与他有同样遭遇的学生人数还不在少数(《广州日报》9月22日)。执行规定的校长理由很充分,笔者猜他心中甚至还有几分得意:铁面无私地执行了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还杜绝了家长少付一年幼儿园托管费的可能性,可以去领功了。但不知这位校长想过没有,这些只上了3周小学的孩子,该怎么办?

    不管这些孩子最后是被送回了幼儿园,还是按学校的建议转了学,他们都面临着几大难题。一是在开学近一个月后,重新寻找到愿意接收他们的地方。二是让刚刚适应小学生活的孩子,建立一批新的老师同学关系。而如果他们“有幸”去了另一所检查不严格的小学读书,在未来的一年半载里,他们还得时刻担心自己,会不会哪天又因为不足龄问题被扫地出门了。这些变动,对他们的心灵会造成何种影响,一时半会我们还难以估量。但有一点笔者很肯定的,把学生赶出校门的做法,绝不是为了“保护他们”。

    让孩子陷入这种两难的境地,不仅有家长的责任,也有学校的责任。如果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谢绝不足龄儿童入学,也不会有现在的问题。既然学校有责任,就不该由家长学生单方面承担后果。法不外乎人情,法庭审判还有特事特办的先例呢,更何况只是入学的年龄线。既然之前学校已经录取了他们,就没有理由清退学生,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权。

    至于学校违规录取不足龄新生该怎么罚,明年又该怎么操作录取新生,那都是教育部门与学校的事,不该波及到学生,更不该举着执行规定的大旗,拿学生的前程高调作秀。   

 

 

作者:周曦  编辑:方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