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东给赌博游戏机房提供场所违法吗?这个看似模糊的问题,其实答案是很明确的。最近,有两个房东和开赌博游戏机房的小老板一起被余杭法院判刑。在法庭上,这些房东懊悔不已:何必多赚那点房租呢?
房东甲:“作为我们老百姓来讲,能多赚点钱总是好的,所以只要不干些杀人放火电厂的事情,我们都会租给对方的。”
2009年1月初至6月30日,良渚镇某村钟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一名外地人开设游戏机房,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9台游戏机,获利共约13500元。余杭法院认为,在此过程中,钟某明知别人租用房屋是玩赌博机的,但他还是出租,构成了赌博罪的共同犯罪,属于从犯。
最终,钟某被判处拘投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而那个开赌博机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房东乙:“我就是单纯的为了多赚点钱。”
2008年8月,乔司镇一名四十不到的女房东将自己家的出租店面房租给一对江西的夫妻俩开赌博机店。一年租金14000元,每半年收一次租。
这对来自江西的夫妻俩看到别人开赌博机房很赚钱,知道开赌博机是违法的,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去开了,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他们还在卷闸门外覆盖了一块大的木板,就留下一个小通道。
这位女房东也看到这个设计,知道游戏机房这样设置的目的,也知道赌博是违法的,但为了多赚点钱还是将房子出租了。余杭法院当庭判决小夫妻俩各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一万元。女房东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