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网讯 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如果程序有错,执法有错,究竟谁来负责?今年8月初,杭州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制,对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并实行终身问责制。这意味着,一旦案件质量不过关,甚至执法有过错,那么,负责案件办理的基层科所队领导就要承担责任,而且即便已经调离岗位或者已经退休,都要追究责任。据悉,此举在全国公安机关尚属首例。
今年年初,杭州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对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评估调研。调研发现制约杭州警方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最大的瓶颈问题是执法工作源头管理存在不足,特别是一线科所队领导未能切实担负起监督、指导执法执勤工作的重要职责。审核案件只签字、不看案件材料的现象比较普遍。
对此,经过前期大量试点摸底后,杭州市公安机关在8月初出台了这一制度,要求各级公安所科所队正副职领导,对所管辖部门行政、刑事案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核责任,严把案件质量关。
为了保障制度落实到位,杭州各级公安机关还分批建立起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质量执法档案,每月上网公布。对一年中累计3次月排名末位的,暂停其审批案件的资格。存在严重执法过错的,依法追究案件审核者的执法过错责任。同时所队领导审核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对科所队领导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田铭,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市北派出所教导员兼法制员。上报分局的案件都要经过他的审核签字。实行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制后,田铭在对案件审核后,还必须填写《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意见表》,如实记载审核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办案民警加以整改。这张表格还必须附卷上报分局法制、预审部门,由分局法制、预审部门根据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个案质量评分标准,对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质量进行评分,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
“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实行量化考核, 加大了基层科所队领导执法审批工作监督制约力度, 给基层科所队领导肩上压了担子。”市北派出所教导员田铭颇有感触。
虽然,对基层的科所队领导而言,的确肩上担子重了很多,但对基层民警来说,实施这一制度之后让他们对案件质量更有底了。
市北派出所民警小潘回忆,有一回他在办结了一起数额很小的治安盗窃案,报批分局前将材料交由所领导审核。结果所领导和他探讨案件细节,一谈就是两个多小时,特别在扣押物品登记和笔录细节上因为存在不同的意见,和他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以前案件报批分局法制部门,常常打‘回票’。现在打‘回票’情况明显少多了。特别是出现疑难案件,所领导第一时间过问指导,进行手把手教导,更有利于我们基层民警提高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小潘说。
据了解,在实行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制度后,杭州市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办案、减少执法过错、减少信访投诉、增强科所队领导执法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在杭州市公安机关最新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基层案件笔录更为规范、到位,证据调查取用更为及时、全面、合法,在执法办案程序上暇疵问题明显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