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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通报“8·4”交通案办理进展情况和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08 16:51:34 Sat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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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杭州市公安局通报了“8·4”交通肇事案办理进展情况和全市集中整治工作。

“8·4”交通肇事案办理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对魏志刚涉嫌交通肇事罪,8月6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8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即向犯罪嫌疑人魏志刚宣布逮捕决定。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案件侦查工作,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待全案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坚决贯彻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情况

省公安厅决定从8月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杭州结合杭州实际,坚决贯彻执行:

(一)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二)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杭州机场快速路时速15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普通道路超过该路段实际最高限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依法从严查处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予以放行。

(四)建立对辖区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制度。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对辖区客运企业所属营运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并上门督促其及时处理。落实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定期在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并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整顿。

(五)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

昨晚全市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在前期持续整治的基础上,昨晚,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以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蓝盾09-9号”集中统一行动。当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82起,其中酒后驾驶21起,超速41起,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37起,非法改装机动车17辆。

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8月7日下午,根据网友提议,《都市快报》19楼论坛发出了“19楼征集随警出更网友”的主题帖,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响应。截至今日13时,浏览量已达到2.66万余人次,有467名网友跟帖,70余名网友报名参加。为了发动社会力量,一起参与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将从今晚开始,组织部分网友随警参加整治行动。

在这里,杭州市公安局再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共同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维护杭州良好的城市形象。对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继续顶风违法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一经查获,必将依法从严查处。

作者:  编辑:严勤 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