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号牌重型厢式货车一头撞上了停在硬路肩上的轿车
轿车撞出20多米远
近段时间以来,只要驶入浙江高速公路的驾驶员都会发现,沿线可变情报板、跨线桥、服务区到处是“发生事故、故障,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宣传标语,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驾驶员胡某就是看到“九字警句”内容,当车辆爆胎后并按照要求做了这些动作,挽救了一家三口人的性命。
3月4日 13时15分许,胡某驾驶浙H号牌小轿车行驶至S31杭新景高速杭州方向14公里处时发生车辆爆胎,因看到跨线桥上的宣传标语,他将车辆移至硬路肩后拨打报警电话。
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后,得知车上驾驶员女儿和他老婆还坐在车里时,指挥中心民警立即指令让胡某抓紧将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护栏外。
胡某不敢怠慢,硬是将女儿喊醒,将老婆女儿拖出车外,撤离到右侧边护栏外。
然而没过两分钟,李某驾驶着浙A号牌重型厢式货车,因为注意力不集中,加上正好处于弯道,一头撞上了停在硬路肩上的轿车,将轿车撞出20多米远,在护栏外的胡某女儿也因为巨大的冲击力滚落至路边的排水沟,幸好没有受伤。。
“吓死了,半条命都吓掉了,还好人都走出来了,站在外面,不然……”驾驶员胡某一见到前来事故现场的民警就情绪激动了起来,惊魂未定地念叨着,“真的是一念之差啊,当时女儿都不肯出来,我不坚持的话就真的完了!”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请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同时,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后,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撤离后再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