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3日上午,在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通报称,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872件,涉案金额达7亿余元。
其中,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件577件,占已办结虚假诉讼案件数的66.2%。“我省民间资本较为活跃,民间融资发展迅速,该领域虚假诉讼亦呈高发态势。”
四季青老板陷入“套路贷”
杭州的杨先生原本是在四季青做生意的,有时候需要资金周转,就会需要借钱。
前几年,他通过朋友找到了杭州一家投资公司,最早在2015年的时候,就有过借钱,虽然利息相当高,但由于需要用钱,还是借了一部分钱,并且都还清了。
2016年4月27日,杨先生还需要资金,于是再次找到这家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10万元。人家转给他了10万元,但是他收到款后,立即通过支付宝打给公司财务1万元,这1万元公司说是保证金,实际上他得款只有9万。
10万元借款3个月,你猜利息有多少?每个月竟有利息22000元,每半个月为一个周期,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这么高的利息,压得杨先生有点吃不消。于是,他从各个贷款软件借款,拆东墙补西墙。直到这笔贷款利息已还了18万元了,他实在拿不出钱了,这时公司的人,就会变相威胁、恐吓,暗示他卖房、卖公司还钱,吓得他真把公司卖了。
18万元还了,但这只是利息,借款合同是10万元,在公司的眼里,你欠的钱还是10万元。于是,公司竟以10万元的债务标的,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法院开庭,但杨先生已经不敢露面了,只能缺席判决,杨先生也失去了澄清事实的机会。由于没有其他证据,法院基于合同,判杨先生归还欠款10万元。
3万变10万
年化利息高达500%以上
陆先生也是上述“套路贷”的受害人之一。今年3月份,陆先生拿着借款合同,走进了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求助。
陆先生说,当时他急用钱,打算借3万元,但借款方叫他签了张5万元的欠条。“他们跟我说这是行规,意思是如果我按时正常还款,只要还3万元和利息就好。”
陆先生信了。不料,到期后,对方要求他归还5万元本金,并加收相应的利息。陆先生不认可这个说法,就遭到了对方各种软暴力逼债,甚至扬言要让陆先生不得好死。
这期间,陆先生不堪其扰,分多次陆续以现金形式归还了共计2多万元的高额利息,对方还以陆先生未按期还款,存在违约为由,向其索要2万元的违约金。
就这样,陆先生借款期限总共不过半年,折算下来的年化利息,竟然高达500%以上!陆先生一气之下拉黑了对方,换了联系方式,跑到外地躲了起来,不敢再轻易露面。今年,陆先生收到了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得知其在法院被告了,对方拿着5万元的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归还欠款及利息。因为害怕,陆先生没有出庭应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判决,由于没有其他证据,只能按照5万元的借款金额进行了判决。
事后,陆先生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明明借了3万元,而且已经先后还了4万多元,现在还欠款5万元,而且化为一纸判决的“法律事实”,3万的债务变成了近10万的还款义务!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浮出水面
陆先生向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收下举报信息,开始调查。
检察官们一查吓一跳:借钱给陆先生的男子张某,光在西湖法院就有1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的债务从数万元至十数万元不等,金额总计上百万元,而且都胜诉了!
检察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很有可能是名职业放贷人,结合举报人的种种证据,初步证实张某涉嫌“套路贷”,所涉诉讼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遂依职权立案审查。
经初查,该院认为此系列案件中可能存在欺骗诱惑债务人签下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且部分案件中张某并非实际债权人。张某以借款合同记载的金额向法院起诉,获取法院民事判决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
该院于2018年7月、9月分两次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十三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予以再审,并依法纠正。后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对上述十三件案件的原案判决依法予以撤销。
同时,该院将此案中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线索依法移送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张某等人已被依法逮捕。
擦亮双眼 远离“套路贷”
据介绍,省检察院会同省高院、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民间借贷相关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加大对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办当事人之间通过共谋、串通等方式虚构债权债务,骗取法院裁判文书,转移财产或侵害第三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除着力查办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件外,全省检察机关还着力查办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诉讼案件、侵害民营经济的虚假诉讼案件、劳动争议领域虚假诉讼案件等。
据统计,2018年1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数435件,法院改判数239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案件136件249人,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件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