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杭州“军迷”在烈士陵园穿纳粹军服自拍 警方通报来了
发布时间:2019-01-02 14:54:00 Wed  来源:杭州网


近日,一则男子在烈士陵园穿纳粹军服拍照的消息引发关注。

下午,杭州萧山警方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本案的细节进行披露。据警方通告,该男子上个月刚满18岁,是一名“德国军迷”,其在烈士陵园拍照只是图“好玩”。

2018年12月31日上午,网友@上帝之鹰_5zn 在微博发帖称,有人在杭州萧山北干山烈士陵园穿戴带有纳粹标志的军服自拍。

接到这条线索后,杭州萧山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并于当天下午将涉事人员李某抓获。

经查,李某在烈士陵园附近一家理发店上班。2018年12月30日,杭州天降大雪。当晚10时许,李某与同事吴某等4人下班后一起前往萧山北干山烈士陵园打雪仗、拍摄雪景。当时,李某和吴某专门穿着由李某从老家订制的仿二战纳粹德国制服。

事后,李某将穿着军服的照片发布在其QQ空间,相关照片被迅速传播,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萧山区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副所长谭华杰介绍,李某为“德国军迷”,通过一些二手交易网站订制、购买了许多各个时期的德国军服。警方在其手机内也发现了大量穿着德国军服的照片。

萧山警方表示,虽然收藏、穿着德国军服属于个人爱好,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李某在烈士陵园穿着纳粹德国军服自拍,是在不恰当的地点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其将这些照片发到网上,引起广泛传播,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目前,李某已被萧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公民在公共场所和网络空间的一切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新闻延伸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对歪曲历史恶搞英雄的网络公害亮起红灯、划出红线。这部法律的通过,意味着英雄烈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

自英烈保护法施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通知,要求依法惩处侵害英烈权益、亵渎英烈形象等违法行为。江苏、山东、湖南、四川、宁夏等多地检察机关针对诋毁英雄现象,依法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


作者:通讯员叶文婷 记者李建刚  编辑:徐洁
杭州一“军迷”在烈士陵园穿纳粹军服自拍 警方通报yibei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