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而这位师父却当了反面教材。
近日凌晨,临安交警青山中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了一位酒后驾驶教练车的“糊涂”师父。
11月4日凌晨,临安交警青山中队在新民街广电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零点二十分左右,一辆白色的教练车沿着新民街由东向西行驶,在离卡点一百多米处突然停车,车内驾驶员猛地推开车门,弃车往前方拔腿就跑。
见状,执勤交警迅速向前,将这位慌不择路的驾驶员成功拦截。
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后经进一步了解获悉,驾驶员宋某是临安一驾校的教练员,已有多年教龄,带学生无数,对于酒驾的危险性也是心知肚明。
但当晚朋友聚会,一时兴起喝了酒,散场后,本以为顶着教练车的“帽子”,就算交警查酒驾也不会查自己,就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真遇上了交警设卡检查,脑袋一懵,心虚害怕下做出了弃车逃跑的举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宋某的这次“糊涂”酒驾行为,不仅丢了自己的“饭碗”,也成了学生中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