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一男子来到建德法院,称自己操作失误,把原本该打到朋友支付宝账户的钱,误打到一名陌生人支付宝账户上,多次要求对方还款失败后,他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可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还将案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
陈某诉称,自己通过支付宝准备转账给朋友35900元,但因为操作失误,误将钱分成五笔转给了被告刘某。转错钱的他,通过支付宝中心查询到被告刘某身份,然后多次要求刘某返还上述款项,但刘某一直拖延未归还。所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刘某立即归还不当得利款项35900元。
庭审中,被告刘某辩称陈某并未转账错误,支付宝均是实名认证的,转账均需要输入姓名,且转账时间有间隔,不可能出现重复错误,故不存在陈某所述的操作错误。本案款项实际是陈某与刘某一起打麻将而产生的,刘某表示,因陈某输钱没有现金,所以才通过支付宝还钱。
经过法庭调查及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证据,今年3月10日晚,原、被告及案外人李某、徐某等4人在杭州市下沙某公寓楼内打麻将,约定每局自摸胡牌输赢人民币200元,每局点炮胡牌输赢人民币100元。原告陈某现场带了1000多元现金,被告现场带了8000多元现金,打牌中4人互有输赢。
庭审中,原告陈某认可因其输钱数额较大,加之携带现金数额较少,故其于当晚22:29至22:58时间段内通过支付宝分5次转账给被告人民币35900元。
法院认为:当事人起诉事项应该符合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裁定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应给予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赌具、赌资应当收缴,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案中,原、被告及案外人李某、徐某4人已涉嫌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被告所取得的案涉款项实为赌资,被告基于赌博的违法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理。所以案件涉纠纷不符合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