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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部代收货款有漏洞 300元本钱骗来万元
发布时间:2010-03-25 19:18:18 Thu  来源:杭州网

现在众多托运部在托运货物的同时,还有代收货款的业务。就是先把客人的货运到目的地,收货人收货时把货款付给托运部,货款经核对后带回托运地,根据客户单把现金转交给托运的客人。然而在现实操作中,某些托运部在代收货款时存在一定的漏洞,有人就是由此骗得了货运公司上万元现金。

小伙缺钱花 盯上物流托运管理漏洞

嫌疑人姓张,30岁,安徽人。在汽配城附近工作,经常办理汽配零件的托运业务,慢慢熟悉了托运部的操作流程,也琢磨出了其中的漏洞。

2010年1月份,张某没钱用了。就想到了经常去的一家托运部,想通过改运单来骗些钱用用。于是,张某就先后两天到此托运部去发货。一共发了12件货,货都很小,全部发往宁海某一个地址,收货工作人员提醒张某说:“可以把货打成一个大包,这样省运费。”张某说:“反正都是对方付运费,货到付款,我懒得弄了。”

于是,托运部就开出了12张托运单,而且都是代收货款,每件货货款都不超过100元钱。

发了货,几天后,张某自己先行到了宁海,找到此托运部宁海分部,自己把发来的12件货物提了出来,并根据寄过来的第三联运单,交了343元的货款。

拿来“货款” 343元“变成”了11344元

忙完这边的活之后,张某又从宁海回到杭州托运部,说来拿货款,工作人员把一叠单子扔过来,让张某自己慢慢查找。张某把单子拿到了一边,背对着他人,慢慢找了起来。

其实,这时张某手里拿了一支笔,边找边改。张某在自己的12张单子中,挑选容易下手的,改了7张。分别把两张原款35元的,改成1350元,78元的改成1780元,50元的,改成4500元,75元的改成1750元,43元的改成1430元,27元的改成527元。

话说这托运部工作人员因为业务忙,每张单子上都不写大写数字,给张某改单子创造了良好的机会,有些数字位置写的过紧的,张某为了保险起见,也就没有再改。改好后,张某把单子给了工作人员,按照日常的流程,工作人员按照12张单子的数额,给了张某11687元的货款。多付给了张某11344元现金。

后来托运总部在核算总账的时候,发现账户上少了10000余元钱。追究来,这问题就出现在了杭州分部这里。找到出问题的7张单子,按照留的地址电话打电话给张某时,电话、地址均是假的。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自此,此托运部再也不进行现金支付代收货款的费用了,而是让收款人把姓名和银行卡号留下,直接通过银行汇款来支付。


3月9日,张某故技重施,继续来玩这种把戏,但是工作人员对他早有印象,留下了他的姓名和银行卡号,确认之后报警,将其抓获。

今天,江干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公司数量也越来越多,而且其业务也渐渐完善,方便性上越来越好,但是在提供方便的同时,物流公司在操作上仍然有很多的不规范,这种不规范不仅会给消费客户带来损失,对物流公司本身也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许多物流公司过小,完全手工操作,缺少电脑操作与联网,如若运单遗失破损,缺少其他证明凭证。物流公司业务繁忙,填写运单偷工减料,如上案所述,不填写大写金额,造成单据可以被任意改动。各个分部独立运营,缺少统一规范,对于票证不能及时相互印证,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代收货款是作为信用中介存在的,本身是一种进步,但是操作流程上不够规范,也需要完善对代收的货款的监督,防止因人员管理不当,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造成代收款的损失。

作者:通讯员 江简 记者 林尧  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