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友“鎭縩謌彁”向杭州网报料:同一种品牌奶茶换了包装保质期延长了4个月,杭州网随后进行了报道(奶茶“SHE”比“林心如”更持久?),今天杭州网记者再次拨通了杭州欧尚超市的电话,超市休闲小吃部负责人黄小姐告诉记者,她们超市没有销售绿色包装“林心如”版的相约奶茶,没注意到保质期,待查明后再给答复记者。记者拨打杭州好又多超市朝晖店的2个电话,截至记者发稿前仍然是忙音。
2009年11月生产的“林心如”版奶茶,保质期为8个月
随后,相约奶茶的厂家浙江大好大食品公司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厂生产的奶茶换了新包装后就改了保质期,因为其他品牌的奶茶保质期也都是12个月。当再问产品的保质期是根据什么确定和改动时,业务员说这个问题要他们主管答复,便挂断了电话。
杭州网记者咨询了杭州市质量监督局食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产品保质期是指从生产之日开始计算,按标签上规定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保证食品质量不变的日期。一般说,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商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或者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商品,企业可以自行制定。企业制定的保质期如果在企业标准上有标明的,变动需要向质监部门备案。
那企业的保质期又是如何确定的呢?质量监督局食品处工作人员表示,保质期实际上是厂家对消费者的承诺,对厂家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或食用后出现对人损害的状况,厂家需要承担责任。理论上产品保质期的制订需要经过企业严格的实验检测,不过现在也有企业是参照同类产品定的保质期,因为企业间的工艺各方面条件都差不多。
国家标准只对部分产品保质期规定下限,质监部门也只是起到监督作用,那么企业定的保质期到底有没有经过严格的实验呢,这恐怕是个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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