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网讯 2010年3月10日上午,萧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里,各种各样的发票铺满了一桌子,过去一年里,湖南人刘某和妻子李某,以及李某的妹妹正是靠着这些发票做着发财的美梦,却不想已经触犯了法律。
袜子、牙膏换发票,一万只卖十块钱
从2007年开始,刘某夫妇和妹妹就居住在杭州市萧山区一物流基地附近。由于物流基地来往车辆较多,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驾驶员将许多高速过路费发票丢弃。
200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有些驾驶员或乘客为报销账目等需要,愿意花钱购买这些被丢弃的发票。李某脑一转,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马上将找丈夫和妹妹商量。从那以后,物流公司门口便经常出现了几个兜售发票的人。
渐渐地,一家人的“生意”越做越大,靠捡丢弃的发票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于是,他们就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处向驾驶员直接索要发票,为了能得到更多的发票,他们用一些廉价的袜子、毛巾、牙刷等日用品,换取高速过路费发票,并开始开始换取汽、柴油等其他发票。
时间久了,不少司机也都知道在哪些高速公路出口处可以换发票。由于“成本低廉”,通常“顾客”只需要用10元钱可以买到1万元面额的过路费发票。
发票卖到50张就构成犯罪
2010年3月2日,当李某、刘某同以往一样和司机讨价还价时,却没有注意到,民警已经悄悄地盯上了他们。
当天,民警对刘某夫妇进行了盘查,冰当场从他们身上查出过路费发票1200余份,票面金额达60余万元。随后,侦查人员又在刘某、李某的居住处将李某的妹妹抓获。
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的房间内共查获涉及全国28个省的过路过桥费、汽柴油、养路费等发票1.7万余份,发票累计面额上亿元。
“我们知道发票是不能买卖的,但以为也就关个两三天,不会有什么大事,没想到是要被判刑的。”铁窗内的刘某夫妻说。
“非法出售发票,只要达到50张,就构成刑事犯罪了,而如果是出售假发票,达到1000张,同样也构成犯罪。”民警余峰对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