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宁波浙远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的有位女员工向杭州网热线电话(85052222)报料,所在单位无故把她们的薪水从原来的2000多元降到了804元,还有另外两名女员工和一名管理者也被无故换岗。
杭网记者核实报道:报料员工称,他们是宁波浙远公司杭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今年2月,宁波浙远公司突然把她们从原来的管理岗换成了销售岗,“但是公司不肯给出书面的换岗通知,也不肯签订新的合同或者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一直就这么拖着。2月8日发工资,原来管理岗的薪水就被按照销售岗的待遇变成了804元。我们被宁波浙远公司单方面变更了劳动合同,我们希望公司合理解聘并合理补偿。”
工资与绩效挂钩 公司会按《劳动法》处理此事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杭州网记者联系到浙江远洋公司的总经理施某。
施总表示,虽然浙江远洋占有宁波浙远61%的股份,但宁波浙远是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是非常清楚。“但宁波方面有权更改员工的工作岗位,合同上写的管理岗应该也包括员工说的销售事宜。而且员工的工资分岗位工资和业绩工资,业绩工资部分是与工作成效挂钩的。”
于是,记者又联系了宁波浙远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
李说:“宁波浙远在杭州的办事处经营连年亏损,2009年亏损很大,员工工作消极,我们希望员工能改变工作状态,所以公司对员工薪水进行了调整。根据员工工作状态和公司的生产情况,员工的奖金部分也作为一个浮动的标准来调整。企业经营以效益为中心,2009年下半年考虑到受金融危机影响,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浙江远洋承诺不减薪不裁员。今年原本计划关闭公司杭州办事处,考虑到员工的情绪和公司整体决策,后来决定继续运行杭州办事处。”
李同时表示,杭州办事处7名员工签的合同里都是管理岗,薪水下降与换岗没有关系。公司也希望能平心静气地与员工就此事进行沟通,关于解聘事宜也将按照《劳动法》来执行。
律师:奖金可减 工资不行 建议协商解决
单位做法到底有没违法?几位员工到底能否获得合理补偿?就此问题,杭州网记者采访了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的吕晓俊律师。
吕律师表示,如果要认定单位违法,那还需要更多的证据。一般来讲,现在工资都由很多部分组成,常见的组成有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
如果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而减少奖金,导致员工的待遇普遍减少,那么公司的行为也就无可厚非。不过,我国法律也同时规定了对工资的组成及支付由公司负责举证,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减少的工资属于绩效奖金,那么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补足未支付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那么员工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补偿的。
最后,吕律师还是建议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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