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天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将迎来100周年诞辰。如今,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3月5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市统计局公布了“十一五”《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9年实施的情况,在已取得统计数据的43个指标中,杭州市达到38个指标,达标率为88.4%。这表明,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机会明显增多,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全面保护,妇女事业与社会经济形成了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女性参政议政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
2009年,杭州市人大共有代表509人,其中女代表占26.5%;市政协委员501人,其中女委员占31.3%。区、县(市)级人大女代表为712人,比上年增加了3人;区、县(市)级政协女委员为731人,比上年增加了14人。市、区(县、市)级党政领导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分别为66.7%和62.1%。
妇女受教育程度情况良好
200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女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100%和99.99%。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100%。在杭全日制高校在校女生达20.77万人,占48.3%;其中:女研究生1.49万人,占41.7%。成人高等学校13.10万人,在校女生占57.1%。农函大全年共招一年制以上学员20490人,其中女性6430人,占31.4%。
女性从业分布趋于合理
据初步测算,2009年我市独立核算单位(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为109.18万人,比上年增长3.5%。分行业来看,我市女性从业结构不断改善,分布更趋合理。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年末仅占6.8%,同比又下降了1.6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行业女性从业人员比重均超过50%,其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比重已达到65.3%。
妇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近年来,我市妇女的法制观念持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杭州市成立了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进一步拓展了开放式的维权工作平台。
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并办结涉及妇女婚姻和财产权利的民事案件7141件,比上年增长7.8%;涉及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等各类侵犯妇女权益案件173件,受案率均达100%;为妇女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为2475件,比上年增加了814件。
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信电访案件2875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有1581件,占案件总数的首位。全市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0017份,覆盖企业2412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