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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非法行医案 两个婴儿没妈带
发布时间:2010-02-23 17:45:25 Tue  来源:杭州网

2010年1月13日,对孟红和他的丈夫阿安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白天,孟红因无证行医接生不当导致一孕妇死亡而接受法庭的公开审理,晚上她自己产下了一名健康的婴儿。

不知道孟红会有什么样的感想,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小婴儿,一个因她的不法行为而永远失去了妈妈,一个因妈妈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能完全地享受母爱,甚至将在经济和生活等各个方面缺乏妈妈的照顾。

2007年,曾在卫生学校读过两年中专的孟红和丈夫一起到余杭打工,她清楚地知道,自己虽在老家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但她并没有获得在余杭执业的资格,而且不具备助产医疗服务的资格,通俗地说,她根本没有资格在余杭开诊所,尤其不能从事接生的活。

但是她还是违背法律规定,抱着侥幸心理,开始偷偷地一个村落里租了个房子开起了私人诊所,平时给病人配药、挂盐水,有时也帮产妇接生,据她自己说大概给十多个产妇接生过,接生一个大概三百块钱左右。

2009年5月5日晚7点,孟红接到一名男子电话,要求其帮忙接生, 8点多,临产的钟某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孟红的“诊所”内。孟红在向钟某了解大致情况后对其进行检查,并按照她常规的操作开始了接生,一段时间后胎儿出来了,但钟某有子宫出血的情况,孟红采取了一些止血措施,暂时稳住了大出血,

但有限的技术和设备并没有阻止出血,出血的症状更严重了。这时,才将钟某送往医院。但因失血过多,送往医院抢救过迟,钟某不幸死亡。刚刚出生的婴儿从此失去了妈妈。

经专家分析认定:因孟红在产妇出现大出血的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没有进行规范、有效的抢救和转诊导致产妇死亡,其非法接生行为与产妇钟某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案发后,孟红的家属赔偿被害人钟某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6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孟红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一万元。

作者:通讯员 余法 余检 记者 林尧  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