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董某和被他扔掉的名品包
杭州网讯 “什么?7000元!”2月6日,飞车贼董某被桐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他抢夺成功后,拿了包里的70元钱,却把价值7000多元的LV包扔掉了,当民警告诉他价钱时,他还不相信被他扔掉的这只小包,竟然会这么值钱。
董某今年26岁,是富阳市常安镇人,200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管制1年;2004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后来又被劳动教养,直至2009年5月16日释放。
释放回到家里后,一直在自己的亲戚家的一个仓库了工作,每个月的收入有2000元,做了几个月后,他觉得在仓库里工作的活太脏,于是就不去干了。混了一段时间后,身上没有钱了,就想通过飞车抢夺去抢点钱用用。
2010年1月底的一天早上10时左右,他来到富阳市新登镇上一条比较繁华的街上,看到有一辆摩托车停在两幢房子之间的过道上,车子比较旧了,后备箱没有锁,而且后备箱还有钥匙,他就用那把后备箱里的钥匙开走了摩托车,准备作为作案工具。
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他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到了桐庐,伺机作案。
当天下午16时左右,董某在桐君街道康乐路和广场路交叉口时,发现一位妇女提着一只包在路边走,就加大油门从这个妇女后面开了上去,并在经过这名妇女身边的时候抢走了这名妇女手上的包。
抢了包之后,董某躲到了一个小区里,翻了翻包,却发现里面只有现金70元钱,他拿了钱之后,就把这只包被扔进了小区居民楼楼梯下的一个小洞里。
随后,受害者向警方报案,并称被抢走的LV拎包是在香港花了7000块钱买来的。
2月5日晚上,桐庐警方在富阳市富春街道抓获了嫌疑人董某。根据他的指认,民警很快找到了他扔包的小洞,这是一间地下室,主人平时都不大用,包在里面还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