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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花烛夜 妻子发现老公有外遇
发布时间:2009-12-08 18:31:31 Tue  来源:杭州网

“5月9日晚上,我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发的暧昧短信。当时我整个人都傻了,在客厅哭了一个晚上。”小王在法庭上说,而那一天,也正是小余和小王结婚办酒的日子。

洞房里一条短信 婚姻破裂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需要好好考虑。2009年2月,小余和小王登记结婚。可谁又能想到,小余和小王的婚姻仅仅维持了3个月便因一条手机短信而宣告破裂。

5月9日晚上,办完酒席,送走宾客,小王无意中翻看了小余的手机。结果却发现了一条暧昧的短信。再转身质问小余时,小余不答。小王自己也预感到些什么,整个人傻了,在客厅哭了一晚。

5月11日,小余终于承认自己有外遇。请小王给自己三个月的时间考虑。5月底,小余出国读博。三天后,给小王发了封电子邮件。

邮件上,小余说:“不论千错万错都好,我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再回头了,我们之间真的已经不可能了,我们离婚吧。就当作是你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离婚对你,对我最好的选择,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一切痛苦结束。”

小王马上回了邮件:“离婚也许对你是最好的选择,让一切痛苦结束,你知不知道离婚是我痛苦的开始,对你我所有的家人都是极大的灾难,也绝对不是对我最好的选择。……老公,回不回头只在你的一念之间,真的没有你想像那么难,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糟。”

1小时后,小余回邮:“其实,我早已经不爱你了,或者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当时,之所以选择了结婚,是为了结婚而结婚。而缺少了爱情的婚姻,也是不道德的。……就请你放过我,我真的已经腻烦了。”

来来回回几封邮件后,小王最终同意离婚,两人也约好了办离婚手续的时间。

离婚了 小余隔海把小王告了

5月31日,小余和小王来到了民政局。小王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自愿离婚协议》,协议中双方分割了财产,其中第五条写到:鉴于男方过错导致离婚,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二款约定,男方自愿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XX万元。

小王说,具体多少万元她没填,让小余自己填,他觉得填多少合适就填多少。最后,《自愿离婚协议》上,小余填了150万元,10年内还清。从此,双方离婚,照理说,应该再没有什么瓜葛。可谁又能想到,小余再次出国后不久,就通过律师把小王告了。说《自愿离婚协议》上的150万不是他真实的意思表示。

小余通过代理律师表示,那天他到民政局后,小王给了他这份协议,并叫他自己填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当时,小王说:“要我满意为止,填得我不满意,我就不签协议。”最终,小余填上了150万。小余的律师表示,这不是小余真实的意思表示,于法无据、显失公平,是在小王以不离婚为要挟下作出的,应该撤销。

开庭那天,小王来了。小王的律师说,《协议》上写得很明确了,足以证明小余存在《婚姻法》第46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确是因为他的过错导致离婚,在小王愿意谅解的情况下,小余还是坚持要离婚,多次催促办理手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应该的,并非于法无据。至于以“不离婚”要挟小余,那是子虚乌有。

小余的律师说,就算小余有外遇,也不能等同于婚姻法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外遇不是法律上个概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外遇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本质上的区别。

当法官问小王:“小余家里经济状况如何?”

小王说:“不清楚。小余通过我父母的协助,因为买房获得的收益在100万元以上。”

开完庭,双方因分歧太大调解未果。法院将择日宣判。

作者:通讯员 辛成 记者 林尧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