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多年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这几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戏剧性的是,山东省也刚刚推出了了完全相反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
一左一右两种态度出现以来,网络上争议之声此起彼伏。支持者认为,教师也是人,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呢?反对的认为,如果教师可以在外面补课收费,那为什么公务员不能第二职业呢?还有人认为,教师在课堂上不好好教,家长和学生把希望寄托在课外,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有偿家教口子不在于开不开 而在于怎么开
看了这么多观点理由,记者认为,在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口子到不是开不得,而应该注意如何开。几千年来教书育人就是一桩良心活,如果把家教当成主要的赚钱方式,它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无论是山东严打有偿家教,还是浙江松口有偿家教,看上去都各有各的理由,同时也暴露了问题的复杂性,立法后如何执行,违法后怎么惩罚,这些问题有细则吗?我们再来看看之前的那么多法规,什么老师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什么小学生写作业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等等。事无巨细,都靠立法解决的做法真的值得商榷。
记者特意询问了杭州江干区一位国有民办小学的老师,这位老师表示在校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现象其实在业内并不奇怪,它是伴随着升学和就业压力在基础教育阶段的集中爆发而出现的。虽然教育部门最近几年处理过多起违规家教的事件,但公众、家长对这样的现象并不排斥,有的家长甚至还托关系给自己的孩子找家教。
无偿可以 有偿未尝不可
其实说起家教,记者觉得真的没有错,错就错在有偿。退一步讲,如果中小学老师们从事的有偿家教和自己的学生无关,而是类似于大学教授的学术报告或讲座,大家是不是觉得收点钱也是可以的呢?
如果老师从事有偿家教与自己的学生有关,这当然容易导致老师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在一般学生面前“留一手”,而通过有偿家教给学生 “开小灶”。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有偿家教的确该管管了,但如何管,却又是一个问题。
多年的处世之道告诉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永远是“堵不如疏”。与其不让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还不如建立一种机制,让在职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从事课外辅导。
总之,对于有偿家教的治理,应当有利于教师更好地从事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利益为根本利益。毫无疑问,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就是治理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但也许不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