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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纠纷一朝解 检察和解作用大
发布时间:2009-10-10 22:38:22 Sat  来源:杭州网

 

近日,在杭州市检察院民行处、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的协助下,临安市检察院成功和解了一起长达四年之久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申诉案件。

事情还要从四年前说起,2005年夏天,时为职高学生的小莉利用暑假假期到临安某酒店从事服务工作。在一次上班时因啤酒瓶掉在地上发生爆炸,致其右眼造成破裂伤,造成各项经济损失5万余元。

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仅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上就历经认定——复议——一审撤销——二审维持——再认定——再复议——再一审维持——再二审维持的漫长过程,历时二年之多。随后双方对赔偿事项又历经起诉——上诉——检察院申诉等过程,又花了将近二年时间。本案案情并不复杂,赔偿的数额也并不大,但时间之长,历程之艰,较为罕见。

该案向检察机关申诉后,临安市检察院承办人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此案涉诉时间长达四年之久,在定案证据上还存在缺陷,证据瑕疵,而且双方当事人内心都是为了争一口气。

对案情心里有底之后,临安市检察院经过仔细分析,决定对本案开展协商和解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检察院以及法院执行部门的支持,并与申诉人、被申诉人多次联系沟通,明事实,讲法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在上下两级检察院和法院三方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一场长达四年之久的纠纷就此划上了圆满句号。

近年来,临安市检察院在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不仅仅把精力放在对法院错误判决裁定的抗诉上,还着眼于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做好当事人对法院正确判决裁定的服判息诉工作。针对一些存在特殊情况的案件,也积极尝试通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通讯员 林剑 记者 林尧  编辑: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