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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超市电梯上摔伤 好又多判赔8万
发布时间:2009-09-09 19:40:29 Wed  来源:杭州网

从前,有个美国老太,在大马路上摔了一跤,断了颗牙齿,向政府索赔3亿美元。法院最终判老太胜诉。这件事告诉我们,不小心摔了一跤千万别就那么算了,该找谁赔还是得找谁赔。杭州的戴阿姨在好又多摔了一跤,二话没说,就把好又多告了。

开心逛超市 入口摔一跤

2008年1月27日下午,天上飘着小雪。戴阿姨像往常一样开车到黄龙的好又多超市购物,把车停在了好又多三楼的停车场。结果谁知,戴阿姨从超市三楼入口乘自动电梯下楼时,因为电梯湿滑,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到医院一查:左小腿胫腓骨骨折。

戴阿姨受伤后也没耽搁,马上去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一直到2008年2月13日出院。既然人是在好又多摔倒的,好又多的态度也还好,支付了医疗费47007.11元、护理费1806元。

可后来,戴阿姨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要好又多赔偿,好又多不乐意了,双方没法达成一致,于是戴阿姨一纸诉状把好又多告上了法庭。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庭审中,戴阿姨说,好又多自己在黄龙广场超市入口处设立有温馨提醒牌:“为避免因雨雪天或鞋滑对您或您的家人安全造成影响,本卖场特此提醒各位顾客:1、自动扶梯开动时,请勿在扶梯上走动,以免滑倒;2、如遇雨雪天气,我们将停开自动扶梯,并在扶梯上铺设地毯。请务必扶梯并在地毯上缓行。3、请家长务必看好小孩,请勿在扶梯上嬉戏玩耍。”

“但事故发生当日,好又多未停开自动电梯并铺设地毯以让人员通行。”戴阿姨认为,“好又多未尽到保护消费者安全的义务。故请求法院判令好又多赔偿我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元、误工费等,合计195680元。”

好又多则辩称,戴阿姨所受伤害是其自身过错导致,其摔伤与好又多的电梯运行不存在因果关系,“我们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管理上的失误,故不应承担责任。即便应承担部分责任,戴阿姨所提的损失也过高了。”

法院各打五十大板 超市承担70%责任

西湖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好又多作为超市的经营者,应当负有诚信善良经营者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控制潜在的危险,以避免不特定公众之损害发生。但好又多在雨雪天时并未履行提示牌内容,未能合理排除潜在之危险,违反本应作为之义务。故好又多的行为有过错,其对戴阿姨所受之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戴阿姨于损害发生时在运行的自动电梯中走动,其应当预见到该行为可能会导致危险,故戴阿姨自身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失。对于好又多的赔偿责任,法院决定依法予以减轻30%。

最后,法院判决,杭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赔偿戴阿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5416.18元,扣除已经支付的48813.11元,尚余36603.07元。除此之外,还需赔偿戴阿姨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元。

作者:通讯员 西法 记者 林尧  编辑:何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