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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8·4”交通肇事者魏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09-08-28 11:50:10 Fri  来源:杭州网
   本网讯  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11点40分左右,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魏志刚有期徒刑2年3个月。
作者:记者 林尧  编辑:罗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