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两点,正是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刻。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在余杭临平320国道和新丝路交叉口边上的一个池塘内打捞起了一具男孩尸体。接警后,曙光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案发现场为一个30米长,10米宽左右的水塘,平时主要用于周边绿化带灌溉蓄水。民警发现,被打捞上来的男孩没有穿任何衣物。
据报警群众袁先生说,他就住在水塘附近,当天中午回家途中发现水塘里有10几个小孩在游泳,因为担心会有危险,于是赶过去察看。这帮小孩见有大来过来,迅速起身跑开。袁某拉住其中一个男孩询问,小男孩说,有个人死在水里了。袁某于是迅速下水,并从水中捞起了一名男孩裸尸,然后立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一边对男孩尸体进行检查,一边对水塘周边群众进行走访。通过调查,最终排除他杀嫌疑。确认该男孩为溺水身亡。
晚上8点左右,四川籍夫妇王某、刘某收工回家后,才发现11岁的小儿子失踪了。于是,他们顾不上吃饭 就急匆匆地赶到派出所,当看到儿子的尸体时,两人泣不成声。王某和刘某在海宁一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平时工作很忙,经常加班。节假日里孩子没有上学就自己待在家中,无人看管。发生这样的不幸,他们既伤心又悔恨。
每年盛夏到来之际,有人常会在一些小河、池塘游泳降暑,但这种行为极易发生溺水事件,特别是一些没有大人陪同的小孩。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暑假期间杭州发生的溺水时间都有十几起。因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自身做好表率的同时,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切不可擅自前往小河、池塘等非游泳场所游泳,以免再酿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