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综合勤务室接到举报,称一辆灰色新能源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异常,歪歪扭扭,且在临安收费站下高速后又掉头重新上高速。
大队勤务室值班员迅速响应,通过公共视频监控锁定嫌疑车辆,并指令路面巡逻警力前往查看。
巡逻民警在杭瑞高速安徽方向发现了这辆可疑车辆,该车停在港湾带内,驾驶员正在车内准备休息。民警上前敲窗询问,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自称是由滴滴代驾送上高速的,但代驾已经骑车离开。然而,当民警进一步询问代驾情况时,康某的表述开始自相矛盾,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同时,为了验证驾驶员的说辞,民警对驾驶员的代驾订单进一步进行了查找,最终只找到了当晚时间段的打车费,却并未找到相关的代驾记录。另一边,大队勤务室通过查询,发现当晚就是驾驶员本人驾驶车辆驶入高速,车身右侧的刮痕也是驾驶员本人行驶途中与边护栏发生碰撞所导致。
在种种证据面前,康某不得不承认,当晚他独自驾车上了高速。原来,康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饭后他打车到自己的停车地点,然后独自驾车上了高速。由于饮酒过量,康某在行驶过程中多次与路边护栏发生剐擦,最终将车停在港湾带内休息。然而,由于酒精的作用,康某已经完全记不起自己驾车的过程,误以为是由代驾司机送上的高速。
最后,民警将康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检验机构检测,康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该案件已按规定程序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