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时至中午,烈阳高照。杭州消防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位于滨江区东方通信城内,一辆汽车发生了自燃。
消防员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的燃油小轿车正停在停车场里的停车位上。车内并没有人被困,通信城内的保安用灭火器已经扑灭了火,但仍有大量白烟不断冒出。
消防员见状,考虑到可能还有明火存在,为防止车辆复燃,取出水枪继续对车辆进行冷却。
经过5分钟紧急扑救,明火被完全扑灭。
这时,自燃车辆的车主也赶到了场。车主表示:车内并没有存放打火机等易燃物品,但是在中控台上摆放了一个汽车香水摆件。
目前期货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消防队员再三提醒广大市民,夏天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在车内不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
那么,哪些物品不能摆放在车内呢?
一是打火机,由于一次性打火机中有液态丁烷,长时间暴晒后内部压力会随之增加,再加上摩擦、挤压、碰撞,很容易爆炸。
二是香水,香水挥发后会产生一种易燃气体,其爆炸临界点低,夏天阳光照射后,密闭停放的汽车温度升高,很容易引起香水爆炸。
三是老花镜,老花镜属于凸透镜,容易将光线聚在一起,如果车辆正好停在阳光暴晒的地方,时间一长,易引起火灾。
四是碳酸饮料,含有二氧化碳气体的碳酸饮料,高温下很容易因膨胀而引起爆裂。
五是电池以及充电宝等电器,车内温度高时,长时间放置在车里的电池、充电宝等电器会发生鼓包甚至有爆炸危险。
因此,夏季炎热高温,建议广大市民将车内检查一遍,切忌将易燃易爆物品留在车内,成为“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