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下沉街道了,辅助人员有了,谁来管?怎么管?”是近期萦绕在拱墅区武林街道工作人员高卫清心头的难题,也是全省各地,特别是乡镇(街道)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一支队伍管执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
作为今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之一,拱墅区多方平衡、统筹考虑,在全市率先落实执法人员下沉街道、全面构建“金字塔型”行政执法结构,解决了困扰街道执法层面的“看得见管不着”等深层次矛盾。
人员尽管到位了,但应如何规范管理这批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拱墅区直面当前区级执法队伍(含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5支专业执法队伍)72.62%执法编制、68.49%执法人员下沉街道及相应的1000多名辅助人员统一纳入街道管理的现状,结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及拱墅实际,主动破题、勇挑重担,把“编外人员一点通”数字化管理平台智能化模拟成果贯穿于走访调研、意见征求、资源整合、修订完善的全过程,全省领先、全市第一个出台《拱墅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人员“区属街用共管”管理办法(试行)》、《拱墅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了解到,两份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下沉(派驻)人员实行派出部门和属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双重管理”体制,执法队辅助人员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下沉执法队伍和街道共管,并分别明细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使“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迎刃而解。
“有了这两个管理办法,街道对下沉(派驻)人员和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就更加健全,指挥体系就更加完善啦!”高卫清高兴地说。
同时,拱墅区聚焦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以拱墅标准、拱墅力度、拱墅速度推动改革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创新探索区级职能部门、属地街道联合办案模式,统一赋予18个街道对执法部门的下沉(派驻)的400多名执法人员的指挥协调权,有效推动各职能部门资源在街道聚合,有效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惯势。自改革启动以来,累计办理移送案件 300多件,街道处置事件数较改革前有效提升,确保部门“条”上业务“抓得实”、街道“块”上指挥“统得好”。
据悉,下一步,拱墅区将继续强化部门与街道联动,推动派驻人员管理属地化、考核一体化、使用一线化,增强部门、街道协同作战能力,全方位重塑“沉得下、统得起、管得好”的拱墅基层执法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