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先下来嘛!”
“你看你24岁,我28岁,咱们都是年轻人。”“有什么话你跟我说,我们好好聊聊。”深夜寒风中,萧山靖江某小区居民楼11层楼顶天台,民警缪江宁苦苦规劝,在他前方,一名小伙子正站在预制板平台上瑟瑟发抖……
“攻心”援救
近日,靖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小区楼顶有人情绪激动。接警后,副所长缪江宁立即率队驱车赶赴现场。只见一年轻男子坐在楼顶边缘,情绪激动,寒冬的夜风吹来,男子时不时地发抖,险象环生。缪江宁立刻与队员们以及现场街道、消防工作人员商量对策,分工协作,一方面通过交谈分散其注意力;一方面从侧后方悄悄靠近,伺机营救。
“我就想见我女朋友”
通过对话,民警了解到小伙之所以想不开是因为与女朋友争吵,女友一气之下提出分手并离他而去,不肯与之再见面。由于小伙站的地方太狭窄,身后又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参与救援的民辅警和消防队员不敢贸然行事,“攻心”成为最好选择。因此,当小伙提出想见女友时,民警立刻拨通了其女友电话,并告诉小伙其女友正在赶来的路上。
听到这些,小伙情绪稍稍有所缓和。缪江宁趁热打铁:“你快下来,别想不开,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感情受挫了,可以挽回,命要是丢了,就什么希望都没了!看你冷得都打摆子了,下来喝点热水!”
依法处罚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小伙的女友也赶到了现场。在民警和女友的劝说下,小伙态度有了明显松动,不自觉地往里靠了靠。缪江宁抓住机会趁热打铁,说道:“你下来嘛,你这何必呢?你看看,这么多人关心你,你女朋友都哭了。”
“好吧,我下来。”小伙犹豫了一会,看到女友为自己流泪,终于还是从救援人员提供的梯子上爬下。小伙随即被带回派出所,经了解,小伙名叫小倪(化名,24岁),来自贵州。
“我知道自己这样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还浪费了社会资源。楼下还聚集了很多群众围观……”小倪以极端的方式要求女友出来见面,还造成了大量群众围观,这样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萧山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在民辅警深刻的教育下,小倪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和抱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