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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公安首次办理长三角跨省新生儿入户申报
发布时间:2021-12-30 16:13:59 Thu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12月28日下午,桐庐本地徐女士在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户籍窗口为刚出生不久的小孩办理新生儿入户申请,有幸成为桐庐首位享受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便利的群众。

“你好,请问这里可以申报孩子的户口吗?”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徐女士快步走来。

“我们这里是城北派出所户籍窗口,可以申报孩子户口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在我老公的户口下,他是安徽的。”徐女士补充道:“但是我们夫妻俩都不在安徽,不方便回去办理孩子的落户,听说现在可以跨省申报了,我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可以的。上个月我们已经推出了长三角跨省新生儿入户申报。请出示您的资料。”

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这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将有力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据介绍,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

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保存。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确认入户信息后,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将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包含新生儿户口的新的户口簿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收件地址,旧的户口簿将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

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以实际居住地和拟入户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流转替代居民群众两地来回奔波,实现了“一地办理、网上流转”。下一步,浙江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户籍领域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实现 “跨省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王聪  编辑:首席编辑 张晶
12月28日下午,桐庐本地徐女士在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户籍窗口为刚出生不久的小孩办理新生儿入户申请,有幸成为桐庐首位享受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便利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