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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研发的“非羁码”赋能监管起作用
发布时间:2021-10-27 17:37:11 Wed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特别感谢检察官,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可以考上大学,现在我已经工作,我会好好工作生活的。”在电话回访中,小天(化名)表达着谢意。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涉嫌盗窃、诈骗等轻微刑事犯罪,确属初犯、偶犯、被引诱犯罪的,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定手段,最大限度予以教育、感化、挽救。这也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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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举行主题为“少捕慎诉慎押,促进诉源治理”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至9月,全省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789件4358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6714人,不捕率37.99%,从高到低全国排名第三;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5622件115896人,依法不起诉25180人,不诉率为26.83%,从高到低全国排名第二;诉前羁押率39.56%。

靶向发力 依法精准保护和平等保护

几年前,高中生小天与其母亲发生矛盾,为发泄情绪,跑到一副食品店内实施抢劫。

海宁市检察院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天父亲突然去世,母亲忙于工作,刚上高一的小天个性变得十分叛逆。鉴于案发时小天系未成年人,其行为系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诚恳,经综合评估,该院对其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在考验期内,小天表现良好,参加高考并顺利考取心仪的学校,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考验期满后,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例入选最高检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既有利于避免涉罪未成年人在羁押、监禁过程中受到交叉感染、再次重新犯罪,也能尽量减少负面标签效应,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蔡永成介绍到。

另外,在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方面,浙江省检察院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推动企业合规工作开展,深化涉企犯罪的诉源治理。“我们将合规工作贯穿于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全流程,与‘少捕慎诉慎慎押’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工作机制有机融合,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负责人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我们还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将合规成果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考察合格的,依法对相关人员不捕、不诉、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霞芳说。

智慧评定 杭州研发“非羁码”赋能监管

2020年,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审查潘某某等人组织卖淫案时发现,潘某某等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拒不认罪,存在串供或毁灭、伪造证据的风险,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按时在“非羁码”APP上打卡,违反非羁押期间相关监管规定,经“非羁码”综合评定为零分。该院决定,依法逮捕潘某某。

近年来,为有效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浙江省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机制、数字赋能。如杭州地区研发“非羁码”作为非羁押人员智能监管系统,设置“绿、黄、红”三级监管码,通过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等科技手段扩大非羁押监管措施适用。

截止目前,杭州地区适用 “非羁码”人数已达19138人,无一人脱管。浙江省检察院已将“非羁码”纳入一体化办案体系,推进非羁押人员监管大场景应用,切实降低羁押率。

宽严相济不是一味从宽,对于被不起诉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行刑衔接,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后半篇文章。

“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放权”、捕诉一体改革中“集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协商”,都意味着刑事检察官司法责任风险、廉政风险陡增。”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何德辉表示,“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过程中,我们通过开展控辩协商、开展公开听证等外部监督方式,以及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使检察官规范用权、依法办案。”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丁婕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首席编辑 张晶
10月27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举行主题为“少捕慎诉慎押,促进诉源治理”的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