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进入旺季,同时也是事故高发期。
为有效排查消除隐患,预防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期,杭州警方在全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1月27日,建德市公安局大洋派出所在巡防工作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省内异地牌照的面包车,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67箱,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处以行政拘留5日。
2月2日,萧山区公安分局新塘派出所民警日常检查工作中,在新塘街道陈某某小店内发现一批存放的烟花爆竹制品,重量达30余千克,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萧山警方依法予以没收这批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制品,并对陈某某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自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以来,杭州警方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60余起,行政处罚70余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600余件,查处违法燃放案件40余起,劝阻违规燃放160余起,张贴、发放宣传资料22余万份。警方提醒: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高新区(滨江)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块为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