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庐法院一审判决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罪案件。被告人钟某利用技术手段打开他人住宅门锁秘密侵入,并安装监控设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20年4月,钟某下班后闲来无事,便在陌陌上找人聊天,认识了女子小潘。钟某对小潘展开追求,期间还借给小潘1000元钱。
渐渐的,钟某见小潘不答应自己的追求,也不还钱,便失去了耐心,开始催促小潘还钱。两人在聊天的过程中,小潘说过自己租住在某单身公寓,刚好钟某也租住在这里,两人还是楼上楼下,离得很近。
想到此,又想到小潘既不答应自己的追求、也不还钱,钟某心怀不忿。为了报复以及满足自己的欲望,一个念头在钟某的脑中油然而生:何不将自己曾经开店留下的一套监控设备装到小潘的房间去?
一念至此,钟某说干就干,找出了自己的这套监控设备,并先在自己的卫生间浴霸上进行了安装试验。成功后,钟某趁着小潘上班的时间,携带监控设备来到小潘租住的单身公寓,利用技术手段打开门锁进入公寓内,并立即进入卫生间安装,离开前还用手机拍下了小潘床铺的照片。
几天后,钟某又趁着小潘去上班的时候,“依葫芦画瓢”进入了小潘租住的公寓内,把监控设备拆了下来,回房间下载这些监控视频。
十几天后,钟某为了催讨这1000元,在微信上与小潘发生了争吵。第二天,钟某又看到小潘在商场买衣服,心里更加不满,认为小潘有钱不还。
随后,钟某在微信上告知小潘,限她今日还钱,否则后果自负。小潘也动了气,两人你来我往展开了“骂战”。钟某越想越气,便将下载在手机中的一段视频以及拍摄的床铺照片发给了小潘,想以此让小潘害怕从而要回钱。
收到视频和照片后,感觉在钟某监视下生活的小潘因为害怕最终选择了报警。
桐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结合钟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桐庐法院判决被告人钟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