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浙江省26个集中监管仓建设情况,介绍集中监管仓入仓范围和预约方法,部署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七查”要求督促各地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属地责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从12月25日开始,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应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2天,在支付宝“浙冷链”小程序、浙里办APP“浙冷链”页面或浙冷链官方网页,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关单进行预约。
详细预约方法、集中监管仓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可在预约界面查询。进口冷链海鲜产品凭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不再重复核酸检测,但仍需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预防性消毒。远洋自捕类冷链食品,可凭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进入集中监管仓。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全流程闭环,倒逼集中监管仓工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从12月26日开始,浙江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农批(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冷库开展“七查”:查“浙冷链”溯源码赋码;查“三证”是否齐全、准确,信息与货物情况是否相符;查库存货物数量是否与“浙冷链”系统一致;查经营者是否利用损耗、自用方式替代扫码出库;查第三方冷库是否查验货主信息和留存“三证”证明;查超市,是否应入尽入“浙冷链”系统、是否专区、专柜销售;查餐饮单位,从省内购入的进口肉类、水产是否具有“三证一码”,从省外购入的是否具有“三证”。
记者从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了解到,12月26日至1月25日,省市县各级将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执法、督查检查、抽查通报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风险,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请认准“浙冷链”溯源码,扫码消费,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45举报,以形成冷链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