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13点40分左右,在淳安县千岛湖水域附近,保洁员郑余令和同事像往常一样在湖岸线边打捞漂浮物时,突然发现湖面上漂浮着一大团灰色的“塑料袋”,郑余令用手中的网兜轻轻地推了一下,这团“塑料袋”突然伸出四只爪子,吓得郑余令惊叫一声,他的同事闻声赶来探头仔细看了看,发现它长得像蜥蜴,却能在水里游,还以为是个“大鱼怪”。
随后,郑余令和同事将其打捞上来,并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城管局环卫保障中心分管科科长周小明。周小明马上赶到现场,登上了环卫垃圾打捞船,他看到这个“大鱼怪”看上去像条鱼,但又长着四只脚,猜测出这是条“娃娃鱼”,忙说:“这鱼是疑似保护动物,大家不要动。”然后,他第一时间把情况向淳安县林业局反映,请求林业局派人前来对“大鱼怪”进行鉴定和处理。
淳安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接到消息后立即赶赴现场。只见“大鱼怪”全身呈灰褐色,体表光滑无鳞,但布满斑纹和粘液,头部扁平,四肢短扁,嘴很大,指、趾前四后五。经过现场工作人员测量,“大鱼怪”身长100厘米,体重7.5公斤左右。
这到底是什么生物?最终,经过专业人员鉴定,此“大鱼怪”原来是野生大鲵,俗称“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世界上现存最大、最珍贵的两栖动物。它们生性凶猛,肉食性,以水生昆虫、鱼、蟹、虾等为食。经检查,这条娃娃鱼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身体情况也基本正常。工作人员选择一处适合娃娃鱼生存的水域,将其就地放归大自然。
“娃娃鱼主要栖息在清澈、低温的溪流或者天然溶洞中,对水质要求很高,淳安县内大部分水域都是大鲵喜爱的栖息地。”淳安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站副站长方卫军介绍,近年来,淳安山区已经多次发现娃娃鱼,在千岛湖湖区发现还是属于罕见的。
记者从淳安县城管局了解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市民群众如在野外发现未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尽量在它的原生处就地放生;如受伤需要救助的,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让它们得到应有的保护。严禁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淳安县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猎捕、出售、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