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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5类16项任务打造“家门口”幸福养老
发布时间:2020-11-12 14:47:07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截至2019年底,杭州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有179.57万人,占总人口的22.55%,老龄化趋势明显。2020年10月1日起,《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居家养老正式迈入了法治化进程。


11月12日上午,杭州市在“共建共享美好生活,打造‘家门口’幸福养老”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责任、设施建设、服务供给、激励保障以及服务监管等5大类16小项具体任务。

定下5类16项任务 “家门口养老”更有质感

在设施配建方面,《实施意见》规定,除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外,每个街道(乡镇)还应另外至少配建1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6000—8000户配建1处,单处建筑规模一般应达到2000—3000平方米,农村地区则因地制宜并落实好用地指标确保有地可用,一般在每个行政村或者相邻行政村至少集中配置1处,单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同时进一步鼓励闲置国有或者集体房产优先用于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明年1月1日起,将对原先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运营补助”进行调整,转为直接补助给老年人,即主城区户籍的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主城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进行托养服务(30天以内)的,给予每人每天20元补助,其他地区结合实际确定,“补供方”转为“补需方”,逐步引导和培养老年人的新消费理念。

今后,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签约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内也可按医保规定接受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符合“互联网+护理服务”相关准入条件的,可在业务范围内增加巡诊,为居家或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护理服务,相关费用则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鼓励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执行与医疗机构同类人员相同政策待遇。

为加大基层一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每个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将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置1名社会工作者。同时完善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助制度,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和职业地位。

“1+N”颐养社区模式,真正实现安心养老

即充分发挥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加持助餐服务、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及康养联合体建设、“互联网+养老”服务等N项个性订制服务,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龄段、一站式养老服务。截至10月底,共建成208家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2800余家社区级照料中心互为补充、错位发展。累计为2100余户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一户一策”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打造一个舒适、安全、适老的家。

借助智能设备与智慧平台开展“准机构式”照护,全市累计为280余名失能老年人家庭建立养老床位,提供24小时生命体征监护和咨询、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套餐定制相结合的专业化机构照护服务,并与就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绿色通道,仅今年疫情期间,上城区为建床老人持续提供睡眠监测服务5419次、电话查房5200人次,处置夜间离床预警130人次,长期照护2180小时,在线健康咨询服务311人次,真正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不打烊”。

智慧数字赋能,真正实现贴心养老

创设全市通用的养老电子货币“重阳分”和电子养老卡,将养老服务补贴打入老年人社保卡(市民卡),可用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今后也可带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于床位费及护理费等,目前已有13.19万老年人开通养老服务专户,累计发放8000多万重阳币,线上入驻的200余家为老服务商,可提供助洁、助餐、助浴、代办、康复等53项服务,累计提供养老服务140余万单。手机端“智能养老管家”,输入年龄、户籍等少量个人信息,实时精准匹配惠老政策,“养老地图”足不出户就能VR全景导览周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养老”融入城市大脑步伐不断加快。

发布“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市级地方标准

市级地方标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10月30日起实施,从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服务活动和社会效果四个维度对杭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分为3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等级越高,表示服务质量越高、服务设施设备越完善。《规范》中还突出了智慧应用、适老化设施改造、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杭州特色,比如根据老年人服务特点,通过物联网技术和可穿戴设备提供信息、健康监测、生活照料、紧急求助等服务,能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管提供依据,并将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评定专项行动,以评促建,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注重增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今年共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00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实施,已完工158个。据统计,这批小区可新增无障碍及适老性设施3591处,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约12.1万平方米,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约7.5万平方米。为增强配建力度,一方面,优化利用小区内部资源,全面整理小区内的边角地和碎片地,腾挪置换、优化布局,增加小区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活动空间,同时整合利用国有存量资源,鼓励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部或周边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养老托幼等配套服务。截至9月底,已盘活市、区两级存量用房86处、约2.7万平方米。另一方面,以“小区短板城市来补”的理念,创新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社区公共空间协同开发等模式,实现周边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公共资源的共建共享,打造“15分钟”居家服务圈。如上城区新工社区、拱墅区大关东二东三苑,均是通过片区改造,整合资源、共享使用。

紧密医养联合体建设,医养结合痛难点逐个破解

结合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我市将推动二级以上市、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组成紧密医养联合体,联合体之间建立并深化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双向转诊机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疗、养老和护理服务。同时充分发挥老年健康指导中心作用,通过开展老年健康相关业务培训、基层指导和健康宣教等,不断提升全市老年病诊治、康复和护理等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重点培育建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关学科(专科)。

创制“阳光老人家”品牌,产生“家”的共鸣

以拱墅区“阳光老人家”品牌为例,目前已推行第三年,以“阳光”“老人”“家”作为核心三元素,符合老年人审美观,也让老人产生“家”的共鸣。依托“阳光大管家信息平台”整合、匹配供需信息,培育建立了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助乐等7个方面的服务项目。

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拱墅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专家评审的方式聘选专业第三方瑞莱克斯大酒店运营全市首家街道级中央厨房,解决“舌尖上的养老”难题;引入朗诗常青藤、康久、宏爱等19家优质品牌组织,参与“阳光老人家”站点设计、建设、服务,推进站点100%社会化运营。

下一步,杭州市将继续深入推动“颐养社区”建设,研究出台电子津贴制度、设施配建规范、家庭养老床位等贯彻落实落地政策,为实现到2022年“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近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记者 楼子璇 通讯员 刘汉武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