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20时18分,杭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三辆小型汽车在往杭州方向青山湖收费站不到3公里的位置,发生连续碰撞抛洒物事故。
正在巡逻的网格长罗警官立刻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施救单位将抛洒物带离高速,然后前往老余杭收费站处理事故。
原来,当天晚上8点左右,曹先生驾驶浙A牌照轻型普通货车前往萧山养渔场装鱼,车上装了2个白色塑料大桶和一些运载设备。曹先生图省事,用绳子简单捆绑了一下桶子和设备就出发了。然而,车子开到杭瑞高速23公里500米处时,大桶掉落在了第一车道上,曹先生没有察觉,径直向前开。
塑料大桶遗落高速
可是,在之后的15分钟内,先后有三辆车子撞上了大桶,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曹先生因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漂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最终,曹先生因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漂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所有车辆在装载载运物行驶时,必须将载运物进行安全捆绑与固定,防止因固定不牢发生抛洒而造成事故。